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钛石膏应急填埋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镇钛化工”)成立于2005年11月30日,位于镇江新区大港粮山路55号,注册资本:31794.7万。本项目占地面积18133m2;项目新增员工5人,全年工作300天,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个小时,年运转时间2400小时。
项目名称:钛石膏应急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镇江越河街丹徒区钛矿粉厂东北侧;
项目总投资:1056.34万元。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2019年修改版)中“N7723 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钛石膏应急填埋场项目》(镇经开审批发备〔2025〕855号,项目代码:2511-321171-89-01-403172)。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第6.4.1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指标达标。项目所在区臭氧浓度超标,判定为不达标区。
根据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要求,镇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镇江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镇污治指办〔2025〕19号),通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VOCs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做好PM2.5和臭氧浓度“双减双控”,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2、地表水
由监测数据可知,长江的pH、COD、B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新竹河、北山河各监测断面的pH、COD、B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3、环境噪声
项目拟建填埋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
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V及以上标准。
5、土壤
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区的筛选值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放长江。根据《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镇江市海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成运行后,虽然对北山河存在不利影响,对黄岗取水口及豚类保护区均无影响。”“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发生停电和设备故障事故,经计算对征润洲、谏壁、黄岗取水口(延伸后)略有影响,但叠加本底值能够达到长江Ⅱ类水质要求,对位于北汊的豚类保护区没有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经估算模式计算,在正常工况下,各类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均小于其相应浓度标准限值。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场界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浓度标准限值,不设大气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待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亦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风险影响
⑴在填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记录;
⑵填埋过程中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企业认真落实渗滤液排放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采取各项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选址于镇江越河街丹徒区钛矿粉厂东北侧,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周边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点,本项目属于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配套风险控制的环保设施项目,主体项目符合园区的规划和产业定位,选址合理;项目采取成熟、适宜的废气控制措施,填埋过程采用较为清洁的方式,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场址附近或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心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事项:(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2)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3)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52886867 联系人:任总
(2)评价单位:江苏诚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03431658 联系人:纪总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