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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绿色提升及钛石膏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时间:25-04-21作者:太白集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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